第二十九章 人狗殊途(1/1)

忽然番兽耳朵动了动,接着回头,狗脸上带着惊喜,狗嘴一张道:“兵哥?!你醒了?”

孟毅要不是躺着,差点也被吓出个趔趄!

那番兽看他的狼狈样,狗嘴一咧道:“吓着你了吧?兵哥,我不是在开玩笑,真的!我是个人,我的名字叫李静。你还记得吧?我们一起坐火车来的,在春城站上的车……”

孟毅一怔,他努力回忆了一下,有这么回事儿!当时列车穿越时空,路上遇到了查票的,有一个穿西装的胖子遇到了和自己同样的情况……可,那是一个胖子!

不是狗!

番兽接着道:“胖子是我原来的身体,我想尽了办法才把意识——你可以认为是灵魂,转移到了这番兽身上……哈哈,要不然你根本不可能见到我!”

这胖乎乎的番兽……竟然是胖子?!

它不顾孟毅的目瞪口呆,得意洋洋道:“你还别说,这一来我终于体验了一把什么是身轻体健、健步如飞……哈哈!兵哥,你听我说,有我在一定不会让你死的!在这大明朝也只有咱俩是地球的老乡了!”

说到这里,狗脸上也带上了淡淡的愁绪!

“唉,以前上小学,遇到同村的是老乡。后来上大学,遇到同省的就是老乡;再后来出国,遇到亚洲的就是老乡……没成想我李静也有这么一天,遇到地球人都要叫老乡。”

孟毅差点没喷出来!你……他娘的可是只番兽!你这表情,是特么的故意来逗我玩的么?

“那你……怎么变成了狗?”

“我说兵哥!啥叫我变成了狗?我只是意识附身到了这只狗身上而已!我本质上还是个人!”番兽急了。

好吧……你高兴就好。

“至于怎么到了狗身上?小孩儿没娘,说起来话长!”

它说着,咬了一口烧鸡,试探下温度。接着撕下一块,转身来递给孟毅。看着它狗嘴里的哈喇子,孟毅发誓:即使饿死了,哥也坚决不吃!

况且哥现在是病人,配着哈喇子的油乎乎烧鸡……你确定没有问题?要知道,哈喇子其实也不算啥,人的一种体液而已,男人和女人有时也会互相交换……关键是狗的身上有多少病菌?

哥这状况能吃得消么?

老乡见老乡,背后捅一枪!你难道也是这种想法?你也想去领赏金当公爵,但是我还活着,你不好意思下手,不对!是不好意思下嘴!

对不对?

一时间,孟毅深深感受到了这来自地球老乡的深深的恶意。

番兽其实很能干,也很聪明。

废话!现在它体内可是装着一个人的灵魂。

番兽想救他,这是人之常情,亲不亲故乡人。

他现在仍是见不得光,根本不可能去找医生。说不定一见面,医生的手术刀就会直接割了他的脑袋,那可是公爵之位!

更不要说还有黄金万两。

现在似乎又陷入了一个死循环,要么死,要么等死,要么老天开眼让他扛过去……

番兽不离不弃,这段时间照顾他学到了很多东西。

比如用牙齿使用筷子、烧土豆烧红薯、洗衣服、刷碗……它还学会了偷窃!

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它虽有有狗的身体,却没有狗的灵魂!让他去打猎……也太难为他了,他只能偷窃。

最开始偷鸡摸狗,偷衣服,偷日用品,偷药偷吃的……最后居然连女人的胸衣都偷!孟毅看得都想呲牙!可他也没办法,自己一直半死不活的。连累着李静也不能享受愉快的“狗生”,还不让人自娱自乐一下?

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?

行多夜路终遇鬼。

它被逮到了!

——准确说是老窝被附近村民们发现了。

村民们搜出了女人的裤衩子,胸围子,还有胭脂口红之类的用品……一个个都盯着孟毅,面色不善。孟毅连死的心都有了!这要是对别人说不是我,都是狗偷的……还不立刻给你一个大耳刮子!

最终,一番探究。村民们发现他只是一个快死的乞丐,估计也没什么战斗力,应该也谈不上威胁性了。

这下好了,“动物园”开张了!

十里八村大人小孩无论男女都来围观,这是一个喜爱女人内衣的乞丐……多新鲜啊!咱大明朝的农村要多久才能遇到这么一件稀奇的事儿啊!乞丐想女人?!

死狗……你在哪里?快出来,我保证不打死你!

幸亏这是冬天,要是夏天…我这病也不知道会不会传染,万一是传染病,以大明朝的医疗水平,还不是一死一大片?

事儿不是你这样搞的啊!

幸亏村民们并不是心狠手辣之辈,都是淳朴良善好心人。知道了他的状况后非但没人为难他,还送了他很多衣食。连他“收集”的那些花花绿绿的内衣也没有给他没收走。

——除了“围观”。

——连使用“嘲讽”技能的都没有。

——那堆花花绿绿的内衣,还有闲汉想和他交换呢!

气得他直接放李静了。

……

“围观”继续,只要不下雪都有很多村民来。

因为这小乞丐长了一张白脸,他很有意思,他的狗也很有意思,会用狗嘴叼着毛巾给他洗脸。

洗完脸后,村民们发现他还很英俊,他笑起来很好看哩!

他会唱歌唱戏,讲评书,说故事……他讲的《西游记》吸引了几十里的大人小孩来听,有的甚至一天不听就吃不下饭。

没办法,老百姓都不识字,这猴子取经的故事太吸引人了!

渐渐地村民们送给他的食物和衣服、被褥多了起来,有几个郎中也主动来给他看了看病,虽说没治好他……但人家尽心了不是?又不收钱。

虽然病没有好转,但这小乞丐也渐渐胖了起来,脸色也开始红润,更好看了。

这一切都很好,除了没人肯收留他。就因为他喜欢收集女人内衣的“特殊嗜好”,淳朴的村民们都不敢冒险呢,谁家里没个大闺女小媳妇,谁不怕啊?况且他的小白脸又是那么英俊,简直和这些庄稼汉子是两个世界的人哩!

况且人家又是读书人,万一哪天家里的娘们和他私奔了——那乐子就大了!

要知道,俺们村里讨个好婆姨通难着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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